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3号)、《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水平,我中心拟在8月份举办2017年第四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二)《广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学习;
(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与典型事故案例
(四)电梯使用安全管理;
(五)学员分组交流学习、研讨、实践。
三、培训考核:
根据学员考勤、书面考试、实践总结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提供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 22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上课第一天收费(缴费方式:现金或转帐),同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名称: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账 号:3602 0011 1920 1279 780
开 户 行:工行同福中路支行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四期 8月29-30日 地点:广州发展碧辟油品大楼7楼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港发办公楼)
(上午8:30报到,9:00—16:30上课)
六、报名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提前3天传真至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学员上课第一天交《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联系人:郑老师 84484658 18902276516
传 真: 84419622
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