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及《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的文件要求,广州市第五批共83艘船舶拆解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总额为1987.1720万元)已经广州港务局、广州市财政局及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通过,现将补助资金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港务局反映。
联系人:向征
电话:020-83050381;传真:020-83050316。
邮箱:xw@gzport.gov.cn。
地址:越秀区港口中心广州港务局航务处
附件:关于广州市发放第五批内河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中央补助资金申请的批复.pdf
广州港务局
2018年6月4日